網絡時代,信息傳播迅速,為人們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。然而,隨之而來的網絡謠言也日益猖獗,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,侵害了公眾利益。打擊網絡謠言,維護網絡環境的清朗,已成為迫在眉睫的任務。
網絡謠言的危害不容忽視。首先,網絡謠言會引發社會恐慌。例如,在汛期,個別網民為吸引流量,編造散布汛情謠言,混淆大眾視聽,引發公眾擔憂恐慌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其次,網絡謠言會損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。如“上海跟寺廟借了100億元”“鄭州某醫院將以3.6億元被拍賣”等謠言,惡意抹黑地方財政狀況,嚴重損害當地政府形象。最后,網絡謠言還會擾亂市場秩序。如“湖北荊門養殖場散養戶90%的豬都死了”的謠言,編造杜撰虛假信息,擾亂當地市場秩序,嚴重損害養殖企業發展信心。
打擊網絡謠言,需要法律的有力支撐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,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條,編造虛假的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警情,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在打擊網絡謠言的專項行動中,公安部門已取得顯著成效。例如,天津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,依法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違法犯罪行為,截至目前,依法查處造謠傳謠人員180名,清理網絡謠言信息6900余條。黔西南公安也按照“以打開路、以打促治”的思路,迅速行動、重拳出擊,依法嚴厲打擊惡意編造、傳播網絡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,全力維護網絡空間秩序和社會安全穩定。
除了法律的制裁,提升公眾的媒介素養也是打擊網絡謠言的重要手段。廣大網民應提高辨別網絡謠言的能力,不輕信、不轉發未經證實的信息,做到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。公安機關和相關部門應加強網絡謠言的普法宣傳工作,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,向公眾普及網絡謠言的類型、危害及相關法律法規,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和辨別能力。
打擊網絡謠言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,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。政府、企業、媒體和公眾應齊心協力,共同維護網絡環境的清朗。只有這樣,我們才能構建一個健康、和諧、有序的網絡空間,讓互聯網更好地服務于社會的發展和進步。
讓我們從自身做起,拒絕網絡謠言,共同守護清朗網絡空間。